- 發布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
- 公告日期 2023-04-20
本署辦理旅宿業穩定接待國際旅客服務量能補助方案,並回溯自4月1日起生效
為執行「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」,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來臺,交通部觀光署已於112年4月20日訂定發布「交通部觀光署補助旅宿業穩定接待國際旅客服務量能實施要點」並自112年4月1日生效,要點內容重點如下:
- 補助對象:營業中且最近3年未經本署處分停止獎(補)助之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及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民宿經營者。
- 補助申請期間:112年10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;另因經費有限,本署得依經費支應情形,於預算額度用罄前,公告停止補助申請。
- 補助方式:以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及民宿經營者新增聘僱房務及清潔服務人員,北部(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
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)每月薪資新臺幣33,000元以上、其他地區新臺幣31,000元以上,且任滿6個月以上為條件,補助金每位每月新臺幣5,000元,最長12個月。